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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履职推动环保整治落地见效
2021-11-1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打印

  “水库的生态功能是第一位的,为了保护水源地生态,再大的项目也必须关停。”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湖州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现场督导时多次强调。

  湖州市赋石水库景色秀丽、环境清幽,被称为“浙北第一水库”,建成以来承担着饮用水源、防洪发电等功能。然而,有人却看中这块鲜有人知的“秘境”,以生态为卖点,建造酒店、度假村,人迹罕至的水库一度成为“网红”打卡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该酒店为违章建筑,当地通过违规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方式为度假村的落地开绿灯,项目的建造运营对水库的生态环境、当地饮用水源安全造成了破坏。

  问题曝光后,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加强压力传导和履职监督,协助省委、省纪委监委核清问题事实,形成清晰的责任链,同时积极参与督办问责工作。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决策部署,派员参加整改履职督察组强化督导,协调市县两级及时成立相关机构,积极推动各地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赋石水库违建度假村已在2月全面关停,6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对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整改任务按计划完成。

  驻厅纪检监察组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深挖细查环保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在驻在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的问题线索,细化移送标准,推动纪法衔接。今年以来督促省生态环境厅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文件59项,如出台《浙江省省级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督促权力正确运行。

  从东海之滨到浙西山麓,从杭嘉湖平原到瓯江两岸,处处是碧波荡漾,青山朗润,在浙江大地上,驻厅纪检监察组正用铁的纪律,扛起护卫绿水青山的政治使命。

  如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向纵深发展?驻厅纪检监察组坚持“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形成与厅党组同向发力、协作互助的良好工作格局。

  除坚持每年年初与厅党组联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外,驻厅纪检监察组每半年与厅党组召开廉情沟通会,每年年底召开全省系统派驻机构座谈会,对重点下属单位进行驻点监督,多场合、多角度对全省上下协同推进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40余条并监督落实。

  为保障2022年杭州亚运会胜利召开,驻厅纪检监察组于今年4-5月对省辐射环境监测站进行专题调研和驻点监督,督促站党委扛牢辐射安全政治责任,着力推进解决困扰地方近30年的桐庐某废物库历史遗留问题。

  纲举而目张,执本则末从,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铸造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清廉生态环保六大行动的意见》,明确实施政治生态大维护、生态环保铁军大铸造、深化改革大攻坚、正风肃纪大优化、精准监督大深化、基层组织大提升6大行动、25项主要任务,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同时,督促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日”等分管片活动或廉情分析会,落实“一把手”谈“一把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牢牢把握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契机,坚持专项治理与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督察、省委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一体推进,持续跟进监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带给群众生态福祉。

  “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一定要快速调查、快速解决,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日前,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带队,通过实地督查、暗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多次赴杭州、宁波、温州等8个地市开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联合督导,对涉及企业、厂房、废弃矿山、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42个点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3个,要求立查立改、限期整改。联合督导中,有群众反映绍兴市一家新材料公司非法堆放危险废物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现场督办,推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立即立案调查、限时整改,对该企业罚款62万元并向全省通报,起到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第一批357件重点信访件已于6月底全部整改,于8月完成验收销号。下一步,驻厅纪检监察组将持续跟进监督、狠抓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