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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泓清水入黄河
2020-09-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杨文佳 打印

  记者杨文佳自山西太原报道 前不久,家住太原的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闫光亮一大早驾车驶入玉门河快速路,路边河水清澈,波光粼粼。“作为汾河的支流之一,你根本想不到几年前这里多脏乱,河道淤泥、垃圾堆积,两侧道路狭窄,污水就直接流入汾河。”他告诉记者。

  此前,闫光亮与该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孙鹏程一同到太原市所辖的古交市、娄烦县,对汾河排污口整治等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通过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压实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和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作为黄河第二大支流,汾河纵贯山西省6市45县,以全省27%的水资源和25%的土地承载着全省近41%的人口,贡献着42%的GDP。7月1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监测数据,今年1月至6月,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水质,累月及单月水质均创历年同期最优。

  “近年来,汾河干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呈逐步上升趋势,但也曾面临严峻的形势。”闫光亮说,由于汾河河道径流中,天然径流占比不足10%,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企业废水占比高达90%以上,污染排放量大是造成汾河水质改善不明显的重要原因。加之治理目标不具体,时间节点不明确,当地百姓对汾河污染治理缺乏信心。

  汾河流域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持续督促该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先后来到运城庙前、晋中祁县汾河流域国考断面,就开展水污染攻坚行动进行实地调研检查。之后,向厅党组和有关处室反馈存在问题,督促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各项措施,确保国考断面稳定达标、持续达标。

  来到运城市新绛县汾河段,河水清澈,蓝天白云在水中倒映。然而,曾经该县高义钢铁公司的数百万吨钢渣随意倾倒于桥东、龙泉等村庄的农地上,占用耕地。尤其是桥东村填埋点距离汾河不足400米,严重威胁汾河水质安全。多年来,村民们对该企业钢渣随意堆放污染环境问题投诉不断,始终没有得到有效处置。

  2018年11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回头看”,将此作为专案转办。运城市、新绛县两级经过核查,发现高义钢铁公司建厂生产以来,未按环评有关要求,违法倾倒固体废物、毁坏耕地、向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工业废渣。其中,主要倾倒堆埋点位于新绛县桥西村等6个村庄,违法占地共计66.16亩,存在威胁汾河水质安全的隐患。当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截至目前,已问责40名责任人。

  为确保整改到位、治理达标,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到新绛进行专项检查,面对面听取群众对整改治理的评价和意见。在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三级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县国土局对高义钢铁公司涉及的6处堆埋点违法占地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行政罚款73.7万元。县环保局对违法倾倒钢渣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50万元。目前,6处堆埋点的环境整治工程全部竣工,高义钢铁公司备用钢渣填埋场等6项环保技改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与此同时,该县围绕汾河水质提升综合治理,两年来累计投资10亿元,全面实施流域生态修复,启动汾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恢复境内汾河流域水域和湿地。目前,县内汾河段国考断面已稳定达标。

  “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表面上是对一条河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实际上是全省转型发展的一场攻坚战,是对山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一次提升。”山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山西省深入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加快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稳定汾河生态基流,保障流域水质达标。

  “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全部退出劣Ⅴ类只是一个新起点,我们将持续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压实责任,持续开展规范化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汾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把汾河建成三晋百姓的生态河、幸福河。”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文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