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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5起生态环保督察问责典型案件 督促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到位
2021-08-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打印

  生态环境保护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日,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典型案件,释放出坚决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落地落实的强烈信号。

  成都市纪委监委本次通报的案例都是今年4月,四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都市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的问题。有的是环境整治不彻底,如新都区斑竹园街道柏水社区柏水河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双流区九江街道大井社区U型渠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等问题;有的是提标升级项目进展严重滞后,如都江堰市大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进展滞后,出水水质无法稳定达到岷沱江排放标准等问题;还有的私建便桥、侵占河道,生活污水溢流直排,等等。

  从通报的案例看,出现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相关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监管走形式。比如,蒲江县寿安街道松华社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溢流直排问题,蒲江县水务局、寿安街道、寿安街道松华社区落实河长制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及时处置。大邑县安仁镇汤月齐沙场私建便桥、侵占河道问题,大邑县水务局作为河道主管部门,下属河道站及水旱灾害防御科在日常巡查管理中对临时占用全县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管不到位、纠治不及时、履职尽责不力。

  “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作风不严不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导致工作推进不坚决、整治不彻底,造成不良影响。”成都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善向好。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治、纪律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