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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吸取教训 守土有责从严治党——南京所开展“以案为鉴,守土有责”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2020-05-07 打印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党组、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的要求,以部直属单位相关人员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扎实开展“以案为鉴,守土有责”警示教育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所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纪委(扩大)会议全文传达部直属单位相关人员违纪问题的通报,分析讨论违纪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要深刻汲取违纪案例教训。会议强调,通报彰显了部党组、驻部纪检监察组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防“灯下黑”的坚强决心,向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释放了不认真履责就要被追责问责的强烈信号。会议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行部署,会后南京所印发《“以案为鉴,守土有责”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确定活动总体目标、范围对象、时间安排和活动内容。南京所党委要求各支部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强化对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二、及时传达,落实到位。南京所党委、纪委传达通报后,各支部迅速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党员干部职工谈感想、谈体会,各支部书记根据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对本支部(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活动任务落到实处。党办对通报的传达情况进行调度,确保通报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各支部积极报送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新闻稿,营造“以案为鉴,守土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南京所“以案为鉴,守土有责”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实现人员全覆盖,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所领导班子成员、两委委员、支部书记、纪检委员,以及中层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南京所纪委对警示教育活动全程监督指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对所联系支部进行督导,各支部纪检委员对本支部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照自查,撰写心得。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照通报中的违纪问题开展自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风险防范。领导班子成员、两委委员、中层干部、支部委员对照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和在管党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违纪问题开展自查,一般党员、干部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两个方面对照检查,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支部(部门)共提交自查表525份,共有97人梳理165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79条,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均在个人自查表上签字承诺。南京所纪委将处级干部和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的对照自查表纳入其个人廉洁档案。领导班子成员、两委委员、支部书记、纪检委员,以及中层干部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使党性再一次受到锤炼,思想认识再一次得到升华。

  五、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南京所将警示教育活动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推进2020年党建、纪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深入推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南京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对标部党组巡视要求加强南京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南京所党委制定《对标部党组巡视要求加强南京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党办和各支部通过梳理底线、排查和整改问题、防范风险、完善制度四个步骤,在党建工作、内部管理、业务发展方面坚决守牢底线,努力做出表率。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制定《南京所落实落细监督 加强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建立纪检、党务、人事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部门相互协作的监督工作机制。制定《科研新区建设项目廉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区建设工程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风险的监督。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点名道姓在全所范围内公开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防止“破窗效应”,真正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四是宣传疫情期间驰援武汉团队先进典型事迹,展示生态环保铁军不畏艰难逆行而上,敢于担当的昂扬风采,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和勇于担当的热忱。

  南京所党委认真落实部党组、驻部纪检监察组的要求,通过开展“以案为鉴,守土有责”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