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获悉,2023年,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全方位开展了关于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调研,并针对性提出监督制约举措,向生态环境部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与驻在单位共同推动调研成果从“纸上”落到“地上”。
“我们首先研究生态环保的权力事项、把握权力运行的特征、找准权力重点领域在哪里,然后再针对性提出整治防控举措。”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告诉记者,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为此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把握分析权力特征求深、查找廉政风险点求准、防范风险措施求实等三个原则。通过多层次多主体多视角交流,以下看上、以外看内,分析生态环保权力运行特征,摸清重点领域,找准廉政风险点,提实改进建议。
2018年深化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不断扩充,工作内容由原来的环境保护拓宽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涉及领域包括了地上地下、岸上水里、陆地海洋、城市农村等。权力事项发生了变化,相应的权力运行显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即权力的广泛性、权力的全周期性、权力的不对等性、权力的集中性和权力的专业性。
“除了把握权力运行特征外,我们还要找准重点领域,分析存在哪些风险点。”廖西元介绍,“我们在调研过程中逐一分析权力运行的全链条,认识到行政许可、督察、执法、监测这4个领域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属于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的领域,也是廉政风险高的领域,还同步分析了这4个领域的突出廉政风险。从行政许可领域看,主要存在管办不分、指定推荐、拖延受理等廉政风险;从督察领域看,廉政风险主要集中在前期准备阶段的问题线索摸排环节,具体讲就是选点、派人、报问题;从执法领域看,主要在选线索、报问题、作处罚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从监测领域看,主要在运维、打假、招投标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以上这些领域的廉政风险点与过去相比,往往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调研查找出这些廉政风险点后,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针对性提出监督制约举措,向部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及时召开推进会,与驻在单位共同推动调研成果落地。生态环境部党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明确责任部门,并将整改情况纳入督查事项,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办公厅、人事司、机关党委等综合部门积极协助部党组,着力从信息化建设、人员交流、纪检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制度机制。督察、执法、环评、监测等重点领域司局和单位,针对调研指出的廉政风险点精准施策,分解任务、明确分工、逐项落实。
完善制度堵塞廉政风险漏洞。比如,针对督察准备阶段线索摸排中派人环节存在的风险,督察协调局印发了“关于选点派人报问题环节廉政风险防范细化措施”,明确具体要求。推动建立驻在单位司局组建纪检工作小组机制。纪检工作小组由党支部纪检委员、综合处处长及一名普通干部组成,紧盯所在司局关键权力事项和突出廉政风险点,实现司局内、处室外监督制约。目前,督察、执法、环评、监测等4个重点领域司局均已组建。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针对环评审批事项可能存在的拖延受理、指定推荐等风险,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单位从三个方面健全完善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2023年12月底已基本实现全国联通,做到环评审批数据全汇集,网上审批全覆盖。
“下一步,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以高质量监督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廖西元说。